
北京
張明國律師,武漢大學法學院畢業(ye) ,曾任北京尚格律師事務所主任。與(yu) 政府及司法機關(guan) 溝通能力強、文字功底深厚,與(yu) 當事人配合默契。
在為(wei) 多家大型企業(ye) 擔任法律顧問及代理案件期間,能夠精準把控並解決(jue) 訴訟工作中發現的經營及管理漏洞,積極參與(yu) 企業(ye) 內(nei) 部規章製度的製定與(yu) 完善,對於(yu) 企業(ye) 重大商務活動具備提高防範意識以及化解重大風險的能力。
從(cong) 事律師工作以來,曾代理大量民商事訴訟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為(wei) 當事人糾正錯案數十起,為(wei) 當事人挽回巨大經濟損失。
業(ye) 務領域
民商事訴訟
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級法院辦理的部分案件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 (2010)民監字第870號
2、最高人民法院 (2012)執複字第23號
3、最高人民法院 (2014)民申字第1895號
4、最高人民法院 (2015)民二終字第270號
5、最高人民法院 (2016)最高法民終220號
6、最高人民法院 (2016)最高法民再205號
7、最高人民法院 (2017)最高法民申1358號
8、最高人民法院 (2017)最高法民申361號
9、最高人民法院 (2017)最高法民申3069號
10、最高人民法院 (2017)最高法民申2108號
11、最高人民法院 (2017)最高法民申501號
12、最高人民法院 (2017)最高法民終769號
13、最高人民法院 (2018)最高法民再420號
14、最高人民法院 (2018)最高法民終241
15、最高人民法院 (2018)最高法民申3743號
16、最高人民法院 (2018)最高法民終366號
17、最高人民法院 (2019)最高法民轄終115號
18、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8)高執5字第58號
19、雲(yun) 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9)雲(yun) 高民二終字第59號
20、山東(dong) 省高級人民法院(2011)魯商終字第216
21、廣東(dong) 省高級人民法院(2009)粵高法民再申字第44號
22、 廣東(dong) 省高級人民法院(2010)粵高法民四提字第1號
2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6)京民終310號
24、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9)京民申1590號
25、山東(dong) 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魯法賠2號
26、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015)蘇刑二終字第00015號
27、山東(dong) 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8)魯民終870號
28、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7)鄂民終3108號
29、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6)贛民初61號
30、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8)鄂執複30號
31、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8)鄂執複3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