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個(ge) 人簡介
辛江律師擁有二十多年的法律事務工作經驗,執業(ye) 以來在爭(zheng) 議解決(jue) 領域處理過大量經濟、民商事訴訟及仲裁案件,涉及各類合同、房地產(chan) 與(yu) 建設、不良資產(chan) 債(zhai) 權以及執行及破產(chan) 程序及執行破產(chan) 衍生訴訟等領域,曾辦理過刑事合規和刑事訴訟案件,具有豐(feng) 富的工作經驗,形成一套獨特的不良債(zhai) 權清收的技術體(ti) 係和操作方法。憑借嚴(yan) 謹的工作態度和對客戶高度負責的精神,在業(ye) 界贏得良好的口碑,深得客戶信賴。
業(ye) 務領域
爭(zheng) 議解決(jue) | 不良債(zhai) 權清收
代表案例
作為(wei) 機械工業(ye) 部機關(guan) 服務局虎峪園林山莊法律顧問,處理內(nei) 部某經理貪汙案,顧問期間為(wei) 國有企業(ye) 提供勞動人事人力資源法律服務及合規服務。
作為(wei) 北京農(nong) 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長陵銀行(興(xing) 壽支行的前身)的法律顧問提供房地產(chan) 法律服務。
作為(wei) 刑事辯護律師,曾經為(wei) 2007年北京豐(feng) 台南環新城的涉嫌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被告人吳向東(dong) 上訴審階段提供刑事辯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將吳向東(dong) 從(cong) 死刑立即執行改判為(wei)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辯護工作取得成功。
作為(wei) 商品房消費者劉某某的代理律師,在交付賣方交付剩餘(yu) 購房款後,先後向海澱區人民法院、通州區人民法院係列執行案件提出執行異議,獲得人民法院的裁判支持,成功為(wei) 當事人解決(jue) 了長達五年之久買(mai) 房後無法辦理不動產(chan) 登記且麵臨(lin) 隨時被法院強製執行的煩心事。
曾代理某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對不良債(zhai) 權進行催收。
代理北京廣靈精華科技有限公司參與(yu) 其與(yu) 公司場院內(nei) 單位的多起租賃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