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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團隊
於悅
於悅
乾成(深圳)律師事務所 律師
民商經濟 | 政府法律服務業務部

深圳

個人背景

於(yu) 悅律師的主要執業(ye) 領域為(wei) 證券合規、證券及金融爭(zheng) 議解決(jue) 以及政府公共事務法律服務,尤其擅長處理證券類行政處罰、自律監管案件的陳述申辯、聽證、複議等法律工作,曾為(wei) 多家基金公司、上市公司及相關(guan) 人員提供合規服務。

於(yu) 悅律師於(yu) 上海外國語大學取得文學學士學位(日語專(zhuan) 業(ye) ),於(yu)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取得經濟學第二學士學位(國際經濟與(yu) 貿易專(zhuan) 業(ye) ),後於(yu) 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法律碩士學位(商法方向)。

於(yu) 悅律師在政府公共事務及證券合規領域具有豐(feng) 富的工作經驗。在加入乾成之前,於(yu) 悅律師曾先後在天津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法規處、證券業(ye) 自律組織、國內(nei) 頂尖律師事務所就職。

於(yu) 悅律師深耕證券合規法律服務,具有證券類預處罰陳述申辯、行政監管及風險事件應對的處理經驗,並曾代理上市公司應對因證券虛假陳述引發的股民索賠訴訟。

除實務積累外,於(yu) 悅律師也專(zhuan) 注證券監管領域前沿法律問題研究,創辦了“合規前沿”微信公眾(zhong) 號,定期發布最新監管動態及原創文章,並曾接受中國證券報關(guan) 於(yu) 《證監會(hui) 發布20起典型案例,信披違規仍是稽查重點》新聞的訪談。於(yu) 悅律師曾為(wei) 國內(nei) 知名百億(yi) 私募基金進行“異常交易監控細則解讀”等係列合規培訓,致力於(yu) 為(wei) 客戶提供高質量合規培訓及谘詢服務。


業(ye) 務領域

證券合規、證券爭(zheng) 議解決(jue) 、政府與(yu) 公共事務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學 法律碩士(商法)


代表案例

1、證券合規業(ye) 務

(1)為(wei) 上交所主板某上市公司董事就交易所紀律處分提供陳述申辯專(zhuan) 項法律服務,成功使客戶由公開譴責減責為(wei) 通報批評。

(2)為(wei) 深交所主板某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就交易所及地方證監局核查提供專(zhuan) 項法律服務,協助客戶梳理勤勉履職證據材料,成功使客戶免於(yu) 立案。

(3)為(wei) 上交所某主板公司控製權收購方相關(guan) 人員涉嫌內(nei) 幕交易行為(wei) 提供陳述申辯專(zhuan) 項法律服務。

(4)代表客戶就深交所創業(ye) 板某上市公司及其實際控製人涉嫌證券違法違規事項進行行政舉(ju) 報,部分舉(ju) 報線索被地方證監局查實並獲進一步處理。

(5)代表客戶就深交所創業(ye) 板某上市公司及其實際控製人涉嫌證券違法違規事項進行行政舉(ju) 報,促使地方監管局啟動立案調查程序。

(6)為(wei) 某上市公司股權收購項目提供風險排查專(zhuan) 項法律服務。


2、證券及金融爭(zheng) 議解決(jue) 業(ye) 務

(1)參與(yu) 辦理廣州市某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

(2)參與(yu) 辦理投資者訴深圳某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chang) 案件。

(3)參與(yu) 辦理廣州市某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合同糾紛案件,成功取得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結果。

(4)參與(yu) 辦理深圳市某私募基金公司基金合同係列糾紛仲裁案件。

(5)參與(yu) 辦理某地方銀行不良貸款糾紛係列訴訟案件。


其他

(1)參與(yu) 起草《深圳市證券業(ye) 協會(hui) 自律管理辦法》《深圳市證券業(ye) 協會(hui) 自律措施實施辦法》,係地方證券業(ye) 協會(hui) 首例。

(2)參與(yu) 編寫(xie) 《上市公司法律法規匯編》《深圳證券期貨業(ye) 糾紛調解中心調解案例匯編》。

(3)撰寫(xie) 多篇上市公司治理及證券合規前沿問題研究報告,相關(guan) 文章曾獲深圳市金融學會(hui) 優(you) 秀論文二等獎。

(4)在《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發表《上市公司獨董製度的困境》。